为增进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发展中国与世界各国在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中国政府设立奖学金,资助世界各国优秀学生、教师、学者到中国的大学学习或开展研究,该项目用于招收优秀的外国青年学生来华学习。
奖学金项目
Ø 国别双边项目
根据中国与有关国家政府、机构、学校以及国际组织等签订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协议或达成的共识提供的全额奖学金或部分奖学金。此项目可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
申请人向所在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提出申请。
Ø 中国高校自主招生项目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向中国部分省、自治区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分中国高校提供的全额奖学金,用于部分中国高校直接遴选和招收优秀的外国青年学生来华学习。此项目仅招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申请人向承担此项目的中国高校提出申请。
Ø 长城奖学金项目
中国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供的全额奖学金,用于支持发展中国家学生、学者来华学习和研究。此项目仅招收普通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
申请人向所在国联合国教科文全国委员会提出申请。
Ø 中国-欧盟学生交流项目
中国向欧盟成员国学生提供的全额奖学金,旨在鼓励欧盟成员国学生来华学习和开展研究,增进相互了解和交流。此项目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
申请人向中国驻欧盟使团教育文化处提出申请。
Ø 中国-AUN奖学金项目
中国向东盟大学组织(AUN)提供的全额奖学金,旨在鼓励东盟成员国青年学生、教师、学者来华学习,增进相互了解和友谊。此项目仅招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申请人向东盟大学组织(AUN)秘书处提出申请。
Ø 太平洋岛国论坛项目
中国向太平洋地区的岛屿国家学生提供的全额奖学金,旨在鼓励和资助这些国家的青年学生来华留学。此项目可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
申请人向太平洋岛国论坛秘书处提出申请。
Ø 世界气象组织项目
中国向世界气象组织提供的部分奖学金(提供学费、住宿费和综合医疗保险),旨在鼓励有志于气象学科方面研究的世界各国学生来华学习和开展研究。此项目可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申请人向世界气象组织提出申请。
奖学金内容
Ø 全额奖学金:包含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和综合医疗保险;
Ø 部分奖学金:全额奖学金中的一项或几项内容。
申请条件
Ø 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Ø 学历和年龄要求:
1.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本科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
2. 来华攻读学士学位者,须具有高中毕业证书,年龄不超过30岁。
注意事项
Ø 每名奖学金获得者只能获得一个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的资助,对于同时被多所高校录取的奖学金申请人,国家留学基金委仅为其保留一所学校的奖学金资格;
Ø 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不得变更录取院校、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Ø 不能按录取期限来华学习者,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
Ø 请勿在提交的申请材料中夹带现金;
Ø 为保证学校随时与申请者保持联系,请在申请表中填写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