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外〔2016〕131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
上海高校国际课程师资海外研修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留学中国计划》,优化来华留学生的结构与层次,鼓励高校建立留学生专业课程体系,支持高校开设一批英语授课学位课程,以吸引更多高质量的外国留学生来华学习和进修。自2011年起,我委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已合作实施了6年上海市高校国际课程师资海外研修项目,共选派了200余名高校专业教师作为国家公派访问学者身份赴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和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进修学习,成效显著。
2017年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支持下,两委将继续实施该项目,主要用于培养能够承担面向外国留学生全英语授课的专业教师,研修内容主要是英语强化、教学法和专业研修等。年选派规模40人,国别加拿大和澳大利亚,派出时间3个月( 8月中旬-11月中旬)。项目费用由上海市教委承担海外研修费,并与国家留学基金委1比1共同承担留学人员海外生活费和国际旅费。
一、遴选条件
1.申请人申报时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且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2.申请人为从事外国留学生教育工作的专业教师;
3.英语水平必须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2)英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3)近十年内在英语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者;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英语培训并获高级班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
(5)参加语言学术类水平考试者,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
若在受理上报时申请人英语水平未达标,请自行参加相关英语水平培训和测试,并于2017年2月20日前补齐达标的英语水平证书或材料。逾期未补交或英语水平仍未达标的教师将被视为放弃申请。
4.申请人不包括以下人员:
(1)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
(2)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3)正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员。
二、派出要求
1.经学校推荐,市教委、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通过,被推荐人员将以国家公派访问学者身份出国留学。留学人员持因私护照出国,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出国留学协议书》,遵守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出国进修纪律,接受驻外使领馆的管理,留学人员按协议约定完成所制定的学习计划及任务要求,按期回国;
2.在外学习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携带家属,或擅自滞留不归;
3.按时按量完成研修院校的研修任务;
4.回国后能够承担本校外国留学生全英语课程与专业授课。
三、推荐工作要求
请各高校根据上述条件与要求推荐教师,每校推荐教师1-2名,推荐截止日期2016年12月30日,我委与基金委将按照“学校推荐,专家评审,两委遴选,按需派出”的原则确定派出人员。
附件:上海市高校国际课程师资海外研修项目申请表
(本通知及附件可从留学上海网站下载www.study-shanghai.org)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6年11月2日
附件
上海市高校国际课程师资海外研修项目申请表
填表说明
一、本项目研修院校由两个: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上述两校在经济、金融与管理学科及教育学科均有一定优势;同时,根据其专业设置,医学类专业教师一般派往加拿大,法学、生物化学、环境科学和信息技术类专业教师一般派往澳大利亚。其他专业学科教师可以根据自身意愿选择填报。
二、请申请人按栏目要求逐一、如实填写本申请表,要求信息准确,表述规范,完成后请认真核实所填内容。
三、请使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申请表第一页粘贴一寸照片和签名,一份提交上海市教委国际交流处,一份由申请人单位保存。申请人材料包括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复印件;外语证明等。
四、请申请人按照要求将申请表及附件等材料送交本人所在院(系)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经校留学生主管部门审核,由人事部门最后盖章后报送市教委国际交流处,我委不接收个人申请。
五、上海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评,合格材料将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六、受理截止日期:2016年12月30日
七、申请材料请寄送上海教育国际交流协会,江宁路245号,邮编200041,联系人:寒明君62523142、18918502174。
上海市教委国家留学基金出国留学申请表
2017上海市高校国际课程师资海外研修项目
学校: 申请国别:
姓名 |
| 拼音 |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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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19年月日 | 身份证号 | |||||
从事专业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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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 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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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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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时间 | 工作单位 | 专业/工作 | 技术职务/级别 | 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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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接受高等教育或进修经历
时间 | 学校名称 | 主修专业 | 学习方式 | 所获学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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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学习/工作经历
时间 | 国外单位名称 | 在外身份 | 学习专业 | 使用语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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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语种:_____________;
英语水平是否达标?□是
外 语 水 平 | □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成绩 | 笔试听力口试 |
□外语专业本科以上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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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或工作一年以上 | 国别:出国日期: | |
□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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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福分、□雅思分 | 笔试听力口试阅读 |
英语水平是否达标?□否
□愿意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 □愿意参加雅思考试 |
□愿意参加托福考试 | □愿意参加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考试 |
请于2017年2月20日前补交达标的英语水平证书或材料
全英语授课课程开设情况
□已开设自_____年起 | 课程名称(中英文): |
□有计划开设 |
以上内容属实;申请人签名: 填表日期:2016年 月 日
一、简述目前所从事教学和科研等工作(专业课程名称、教学内容、课时数、教学语言),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回国打算。
二、科研成果
三、获奖情况 | |
院
系
推
荐
意
见
| 对申请人综合素质评价:教学、科研、业务发展潜力,外语水平、出国可行性必要性,回国后对被推荐人使用计划等。
院系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联系电话: |
主管部门意见 校留学生(或外事) |
负责人签名:公章:年月日 |
校 人 事 处 意 见 |
主管领导签名公章: 联系电话:年月日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 2016年11月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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